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仲信公告 

关于香港DHL寄往科威特包裹发票要求通知
发布人:admin  发布时间:2015/7/14 17:56:54

接香港DHL通知,即日起,寄往科威特的货件需遵从如下清关规定:

一、随货清关发票要求:

1、发票内容必须是打印,不接受手写发票,且发票申报信息必须使用英文

2发票必须具备以下信息:(附件为发票范本,请参阅)

1)有详细收、发货人信息(人名/公司名,地址,电话)

2)货物各项的详细品名描述、数量、单价和总价(货物价值绝对不能有申报为零)、申报价值的币种、原产地国家信息、申报每项产品的商品编码(HS CODE);

3)发票上绝对不能申报这个句子value for custom purpose(意思是作为海关清关用途)”,如果货物进口要求附带原产地证清关,发票必面注明发票号码 ;

二、随货清关资料的要求:

1、如发票CIF价值(即包括运费在内的总价值)少于USD1500,且货物总重量少于100Kg:提供商业发票(不强制是正本发票);

如发票CIF价值(即包括运费在内的总价值)USD1501USD2999以内,且货物总重量少于100Kg:提供正本商业发票;

如发票CIF价值(即包括运费在内的总价值)大于USD3000,不论货物重重多少,随货必须提供正本商业发票以及正本的原产地证;

2、如货物总重量大于100Kg,不论其货物的申报价值,随货必须提供正本商业发票以及正本的原产地证;

以上请各代理知悉并转告发货人,寄件前请确保货物的随货资料正确和齐全,我司交寄服务商前不给予审查随货资料,如因未遵从上述规定,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费用,均由发货人承担。请知悉!谢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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