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仲信公告 

关于DHL寄往沙特阿拉伯海关政策的通知
发布人:admin  发布时间:2014/7/19 10:50:00

根据沙特阿拉伯海关当局指示,申报价值大于等于200美金的收税物品在沙特阿拉伯进口清关时需要提供进口商登记证明(IOR),此政策从2014717日开始生效。

· 1收件人为个人时,需要提供:沙特阿拉伯居民身份证或有效居住许可证“IQAMA”复印件。

· 2收件人为公司时,需要提供:有效商业登记(CR-Commercial Registration)副本。

3)如无法满足上述要求,将会造成清关延误,直至提供上述文件方可办理清关。

为了避免延误或者快件退运,请始发地国家协助在运单和发票上注明CR或者ID号码。

以上通知请各代理知悉并相互转告,我司寄运货物前不予复审随货资料,如有违反此要求,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费用将由寄件人承担,请知悉,谢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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